是日報章頭條不約而同地報導同一件事 - 「肢解父母案件」,只看標題已覺此行為令人髮指,細閱報導後,更覺心寒。 凡有關子女殺害/殺害父母案件,我終會想「到底有甚麼原因,令子女要走上這一條路?」大部分人推測的原因多為子女精神有問題,皆因我們都不能相信一名正常人會忍心殺害養育自己的父母。 打開報章常見倫常慘劇發生於窮苦家庭,唯是次案件略有不同。 (***以下均為綜合各報章報導所得的推測,或與其涉案人物真想法不符合***) 案主自小受父母溺愛,父母為案主安排「最好」的道路,自小要兒子學好英文及鋼琴,在港學業成績不佳,中四時即送他到澳洲升學,可惜兒子未即使到澳洲亦未能升學,要回流返港。假如你是一名恨鐵不成鋼的父母,但兒子竟然最終都「讀唔成書」,或多或少都總會對他有點微言,因為「話佢都係想為佢好姐」。家中長子略有成就,故然都想孻仔以哥哥為榜樣,好好學習。為了兩個兒子將來都能自立,總要想一想辦法幫幫孻仔。自己曾嘗試在投資物業中獲利,正增強(Positive Reinforcement)下會想再接再勵;既然長子有投資能力,當然希望他能多點照顧弟弟,一於全家一起入市吧。世事難料,他們又怎會預計到有金融風暴呢?爛船也有三分釘」,一場金融風暴後,父母亦可依靠退休積蓄及收租維生,自住物業仍不用賣出去。錢蝕了可以賺回來,現在父母心中唯一的心願就只想兩兒子能成才。 相反,從兒子的角度又是怎樣理解呢? 案主自小受父母「擺佈」人生,自六歲開始學琴,想放棄但遭父母拒絕,被迫學習自己沒有興趣的技能。到升中四時,由於成績差被父母送了到外國讀書,霋時間,跟一班死黨分開,去到一個陌生的環境,文化、語言、地方……所有都跟香港不同,還得要應付讀書的壓力,案主似乎未能適應,3年後回流返港。之後找了一份工作又結識了女朋友,可惜只是維持了一段短的時間。案主失業、失戀又失學,眼見哥哥比自己有成就,更覺自己一無是處。回想當年父為自己安排一切,若自己能選擇或會有另一故事。案主埋怨當年苦把學琴的時間投放於運動上,對自己更有幫助;又覺得自己版父母「蹧躓」,每天都要閱讀南華早報,否則不能做自己喜愛做的事情,感覺尤像坐監一樣。案主終日無所事事,唯在格鬥電子遊戲中找到寄託,卻又遭父母漫罵。案主深知自己一直達不到父母的要求,父母因此「鄙視」他。案主對父母充斥著不滿的情緒,覺得活在父母的掌控之下,不能活得有尊嚴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