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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各社工朋友,特別長者服務/醫院/復康同工 (以及家中有老人家的朋友們):

在長者地區中心工作的你,  有否遇過使用者因輪候資助院舍時間太長, 而被迫選擇私院? 過程中你如何協助他們選擇? 在資助院舍工作的你, 見過多少長者經由私營轉過來? 他們有跟你訴說過固中原因嗎? 在醫院工作的你, 曾安排過體弱長者離開醫院後住進私院嗎? 家屬們有跟你反映過甚麼意見? 有否想過為何我們不時都聽到使用者向我們申訴院舍待遇差? 從微觀角度分析, 年紀愈大面對的失去(loss)愈多: 身體機能退化、親友離世(失去人同時亦失去某些身份)、 失去工作(生產力)等等,在院舍生活的長者, 還失去一個些更基本選擇, 例如活動及作息時間、用餐食物,就連電視都不能選擇看那一個頻道。即使在一間硬軟件都很好的資助院舍, 我亦遇過好幾位有抑鬱徵狀的長者,更何況是質素差參、甚至連基本尊嚴都未能確保的私營安老院呢? 制度上, 因為院舍條例過時, 私營院舍所規定的人均面積6.5平方米,相比戶署擠迫戶7平方米還要少少, 人手比例更只是要求1:60,硬件規定都這樣過時,又怎能確保服務質素呢? 每次聽到長者訴說在私院的遭遇,我都很痛心,且案例俯拾皆是。更荒謬的是,原來業界覺得安排院舍長者一日沖一次涼,和適時換片是這麼困難(有興趣請翻看15年7月23日立法會會議,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9gt2Te29eg ,私營安老代表發言01:15:40及01:26:00),所以大部分長者,即使輪候時間長, 都希望能入住資助院舍 當以上問題未解決,今日政府卻再硬推院舍券 政府同我地講院舍券可以改善綜援戶住院水平,但一萬元只是基本院舍的入場要求,實際何以提升到住宿水平呢?且當領取了院舍券,你便不能再領綜援,因為你有政府幫,經已不再是貧窮戶了 政府只會跟大家就講高上限金額可取$11,685, 卻很少提及申請院舍券其實需要資產審查(分7 級制) 政府批委託港大,抽樣訪問約1千人, 當中只有近11%表示有興趣參與, 政府拿著11%說有可行性, 我十分費解 再退一萬步, 如長者參加院舍券試驗計劃後, 跟你反映情況不理想, 想返回輪候資助院舍,政府部:「 對不起, 請你從重新由隊尾再排吧。」這也算是「試驗」 嗎?找長者做白老鼠,從來沒打算保障他們, 假如這位長者是你的client, 是你的家人, 你...